(引自2010/10/02 聯合晚報)二、【適用法規】《勞動基準法第84- 1條》 (另行約定之工作者)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,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,工作時間、例假、休假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