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右、左眼散瞳後驗光。 三、計畫期程:自計畫核定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。 四、 辦理單位:合約眼科醫療院所. 五、106年學童護眼方案計畫. 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教育局為了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