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3月17日北市衛疾字第1093114068號函辦理。 二、該部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及第5條第2項規定辦理,並於109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