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協議價購同意書應於108 年. 8 月31 日前,以掛號郵寄或. 親送至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. 辦理協議價購程序。 2. 公同共有之土地需經全體公. 同共有人同意。 3. 所有權人應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