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.4.4 時間對:常規藥物於給藥時間點前後30 分鐘給藥、STAT 醫囑於醫囑開立後30. 分鐘內給藥,如醫囑有開立給藥「時/地」,應於醫囑時/地執行。 3.2.4.5 途徑對:不熟悉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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