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居留權與日本永住權分別是甚麼? 居留權是短暫的居住權利,一般是依靠不同簽證獲得,例如學生簽證、工作簽證、配偶簽證、經營簽證、專才簽證等。每個簽證的在留期限,期限一過便要續領簽證,而且不會獲得永住權的權利,如學費減免和申請貸款等。 永住簽證就是,不用變成日本國籍,便擁有在日本永久居住的權利。在日本一直生活的一種在留資格,要個人連續居住滿10年,相當於美國的「綠卡」和加拿大的「永久居民權」。你只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永駐簽證。不過,若果你妄顧法紀,永住權還是有被取消的可能。 更多有關日本移民資訊... 日本續簽條件是什麼? 日本的續簽條件有以下幾點:在日本無不良紀綠 公司正常運作 經營者的收入可充分的在日本生活 依據事業的營遲狀態,續簽1年、3年、5年的經營管理簽證 沒有具體居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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