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秩序維護法 · 1.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,酗酒滋事、謾罵喧鬧,不聽禁止者。 · 2. 無正當理由,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。 · 3.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,妨害公眾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