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我真的很喜歡這任, 我真的該抱持著明知到最愛的不是我, 只要我愛他就沒關係的這樣跟他結婚嗎TAT --.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62.22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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