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1. 依「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」規定,無論單方或複方. 食品添加物皆應於產品外包裝明顯標示「產品登錄碼字樣」及其. 產品登錄碼,自106 年1 月1 日起倘未依規定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