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對公告甄選結果(正取生、備取生)如有疑義,請依簡章規定於109年7月1日(星期三)12:00前填妥「甄選錄取結果複查申請表」(簡章附錄十),傳真(04-7211154)至本校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