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期限:自民國110年4月8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起至110年4月21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。 · 限選擇一種承租身分類別及一種房型提出申請(已申請本市青年創新回饋戶者,可另擇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