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自110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.17%。 · 2.自107年1月1日起第3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調整為24,000元。 · 3.自101年7月1日起第3類被保險人及眷屬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負擔70%。 · 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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