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類場所用途分類 各類場所用途分類 申報期限及次數 甲類(4~7目) 餐廳、飲食店、咖啡廳、茶藝館。 每年5月及11月底前,1年申報2次 甲類(4~7目) 每年5月及11月底前,1年申報2次 甲類(4~7目) 三溫暖、公共浴室。 每年5月及11月底前,1年申報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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