罰鍰50,000元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1項規定,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與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混齡。 處負責人限期改善。 違反幼照法第16條第4項規定,師生比例未符規定。 處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