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上訴 第二審 · 一、上訴對象.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終局判決者,得上訴於管轄第二審之法院。 · 二、上訴期間. 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為之,但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,亦有效力。 · 三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