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工讀期間:108年7月1日起至108年8月31日止。 五、工讀單位: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與各區公所。 六、薪資待遇:每月薪資新臺幣23,100元(含勞、健保費)。 備註: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