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增第13 點.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陳.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原規定 ... (三)學制轉銜期間受理調查或檢舉之事件,管轄權有爭議時,由共同主管機關決. 定之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