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修法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所稱大型車、老舊大型車及新車實際購買人各為何? (1)大型車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及第3條所稱之曳引車、大客車、大貨車、大客貨兩用車、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。 (2)老舊大型車指符合下列規定之大型車: A.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; B.9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出廠,且於9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以下簡稱環保署),依88年7月1日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,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。 (3)新車實際購買人指出資購買新大型車之車輛實際所有人。 2.老舊大型車須於何時報廢?新大型車須於何時完成領牌登記? 報廢老舊大型車及購買新大型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,均須於106年8月18日至111年12月31日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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