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剪影 · Events ·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,年滿65歲之市民,並安置或入住於本市經評鑑(督考)為乙等以上(低收入戶者為甲等以上),或為基隆市、新北市及宜蘭縣經評鑑(督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