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員會 組成:7-21 人. 案件受理方式:臨櫃填寫或郵寄. 法源: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9 條之1. 直轄市縣( 市)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組織準則. 新北市政府公寓大廈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