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韓國:《刑法》第105條侮辱國旗國徽罪規定,意圖侮辱國家、而損壞、除去或污蔑國旗、國徽者,處五年以下勞役或徒刑,或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 13. 新加坡:2004年修正《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