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:. 一、本表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。 二、教師兼任主管職務者尚可支領主管職務加給。 33,210. 年功薪475-625. 本薪245-450. 48,080. 年功薪625-710. 本薪390-600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