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. 03. 04. Page 4. 法院書狀參考範例. 4. 四、聲請前兩年內必要支出(例如:膳食、教育、交通、醫療、稅賦、扶養支出…… 等)之數額、原因及種類總計:新臺幣. 元。 編號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