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條件說明 · 1. 無累計三大過 · 2. 應修習總學分一百八十學分,且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50學分成績及格。 · 3. 部定必修一般科目至少須80%及格。 · 4. 校訂必修特殊需求領域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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