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理上所謂的從新從輕原則(即原則從新,例外從輕)或從舊從(即原則從舊,例外從輕)其結論都是從輕原則。亞原則(三) 94 年刑法修正前,刑法第 2 條第 1 項係採從新從輕原則,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