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 倫理規範第12 條:. 「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之宣傳支付介紹人報酬、聘僱業務人員或其他. 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。」 Page 7. 高點律師司法官班http://lawyer.get.com.tw/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