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 場 所 用 途 供該用途之專用樓地板面積合計 生效日期 備 考 五 餐廳、飲食店、咖啡廳、茶藝館 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九十三年七月一日 六 全部 一百零八年四月一日 診... 七 三溫暖、公共浴室 全部 九十三年七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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