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」(太五 21)律法定規,凡逃到逃城的,要在會眾前受審判。 ... 猶太人受教導要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(申六 13,十 20;見民三十 2)。 4.以眼還眼的要求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