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銀行、金融機構可以調閱當事人聯徵紀錄嗎? A:依照規定,只有當事人自己可以查詢聯徵資料。而聯徵中心所屬的會員金融機構,在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或與當事人間有契約關係時,才可以向聯徵中心查詢當事人的信用資訊,但這些資料僅限內部使用,不能對外公開。 Q:為何信用聯徵揭露期滿後,向銀行往來時仍有不良記錄? A:金融機構基於其經營策略及風險管理需要,往往本身也建置有內部的信用資料庫,因此,如果您在聯徵中心申請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中,因資料揭露期限屆滿而無紀錄,但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時卻被告知過去的不良紀錄,其實是因為金融機構本身還保有該項紀錄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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