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任 ? 告知. 營37、. 38. 未告知定作人施工困難或公共危險. 處幣5萬–50萬罰鍰【營59】 ... 5.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可否同時擔任綜合營造業負責人或. 可否同時擔任綜合營造業負責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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