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土地複丈申請書及登記申請書(或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)。 · 2.全部所有權人協議書(所有權人不同時檢附)。 · 3.合併前後取得價值差額計算表。 · 4.土地所有權狀。 · 5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