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社會住宅,有哪些資格限制? 以台北市與新北市為例,「一般戶」租客年齡須滿 20 歲且設籍在雙北滿一年以上,家庭綜合所得不能超過 100 萬以上,才有申請資格,細節須以網站公告為準;此外,特殊申請的「優先戶」,也分為 65 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等,但同一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名下,也嚴格規定不能有自有住宅。 承租社會住宅後,還可以申請租金補貼嗎? 除依各社宅招租公告享有分級租金補貼外,不得再申請其他租金補貼,如已申領租金補貼,須預先填妥放棄租金補貼切結書,並於社宅住宅租賃契約起租時生效,自租賃期間起算日停止受領租金補貼,如有溢領並應返還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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