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22日 — 一、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。 · 二、查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3條規定:藥師辦理執照更新,應於執照效期屆至日前6個月內,向執業所在地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