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催字第966號公示催告裁定 · 一、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支票之人為公示催告。 · 二、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,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