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辦條件:於本院出生者(限民國94年後出生者) (民國94年前出生者請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) · 2.辦理方式:請掛號當初接生醫師門診時間 · 3.辦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-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