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有土地分割是什麼:3種土地共有分割協議分割:這種土地分割是三種裡面最方便的形式,意指所有土地持有人共同協商,不需要上法院也不需要動用調解機構。分割的方式可以是原物(原土地)分割、價金分配、或以抽籤之方式均可,不需要書面,只要所有土地持有人能夠同意就能成立。 裁判分割:若土地持有人無法就協議分割的土地分割達成協議,持有人便可向法院聲請進行裁判分割。分割的方式有原物分配(土地分配)、變價分配(土地變現分配)、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等三種,且應以此三種分割方法為限。 調解分割:若土地持有人無法就協議分割的土地分割達成協議,且不想向法院聲請進行裁判分配,則可聲請地政機關進行分割調解流程,簡單來說就是無法自行達成協議,以調解方進行共有土地分割。 將共有土地分割的目的為何?讓共有土地變成個別的土地持有人單獨持有,讓持有人使用土地較為方便,促進土地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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