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願會表示,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及第47條2款規定,公寓大廈之住戶有任意棄置垃圾之行為者,由直轄市主管機關處3,000元以上1萬5,000元以下罰鍰;而廢棄物清理法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