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配合我國洗錢防制政策及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(APG)之評鑑,我國公司法新增第22條之1於107年11月1日正式上路, 其中關於公司需申報董監、經理人、持股逾10%大股東資料,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