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三十九年前實施. 的勞保在經三次修法後,其投保. 人數增加了三倍,而公保投保人. 數也增加了三分之一,並且擴大. 公勞的投保資格,使退休公務人. 員能自由續保。 4. 健保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