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ttman
Muster
屬於你的大爆卦
pttman
Muster
屬於你的大爆卦
pttman
Muster
屬於你的大爆卦
Ptt 大爆卦
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
離開本站
你即將離開本站
並前往
https://law.tycg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1431
法規內容-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-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
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、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如下: 一、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之工程造價一般地區在新臺幣三十七萬元以下;
確定!
回上一頁
查詢
「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」
的人也找了:
免申請雜項執照
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
免申請雜項執照圍牆
雜項工作物遮雨棚
雜項執照申請範圍
遮 雨 棚 雜項執照
新北市圍牆設置原則
台中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