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同意服務單位得因業務需要及員工健康管理需求,依個人健康保護法第19、20 條之規定. 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本人依同法第6 條第1 項所定之健康檢查個人資料。 此致. 高雄醫學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