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各職等粗線以下為本俸,粗線以上為年功俸。 3.本表自111年1月1日生效。 附則:1.各等級俸點折算俸額之數額係分段累計:按其應得俸點在160點以下之部分每俸點按77.9元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