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· 2. 禁止騷擾、接觸、跟蹤、通話、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· 3. 遷出住居所 · 4. 遠離住居所、工作場所、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· 5. 完成加害人處遇計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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