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《後漢書·朱穆傳》). 若依據吕叔湘(1999:104)的分析,將施事者及受事者按照其人稱代詞類型. 加以分類,則例的「相救」屬於[2–1〕型,例2的「相師」則爲〔1. –2〕型;而例3則為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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