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 架構圖 · 1.縣長 · 2.副縣長 · 3.秘書長 · 4.本府一級單位共15處. 包括民政處、工商旅遊處、建設處、交通處、水利資源處、教育處、農業處、社會處、勞工處、地政處、秘書處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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