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如說明二(0167801A00_ATTCH1.pdf,共1個電子檔案). 主旨:交通部觀光局函,有關審計部89年7月4日台審部壹字第. 893344號函示,政府機關團體委由旅行業辦理各項旅遊活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