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土地法第二條中土地依照使用法則區分為四大類: 建築用地:住宅、廠房、倉庫、娛樂場等。 直接生產用地:農地、林地、漁地、牧地、池塘.等。 交通水利地:道路用地、水溝、湖泊等。 其它:沙漠、雪山。很明顯的三、四項的交通水利與其它土地,比較不是一般民眾土地貸款項目,較為常見大多數為建築用地與直接生產用地,而比較能夠成功貸款的項目為建地、農地、工業地這三大類。建地方面又劃分為都市用地與非都市用地。 什麼樣的土地才可以申貸? 並不是只要持有地皮,就一定保證借貸成功!辦理最有可能順利通過的,是建築、農地、工業用地,其他類型的地皮不是價值不夠高,在市場上沒有什麼詢問度,很難賣出好價格,要不然就是被限制用途,能夠應用的方面實在太少,因此沒有多少買家想要購入,像是古蹟保存、生態保育、原住民保留地等,幾乎沒有任何銀行有辦法受理,對大多數金融機構而言,建築、農業、工業用地的商業價值比較充足,也願意借錢給這些物件的持有人,當借款人想要辦理,可以先了解一下用途,推測過件成功的機率高不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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