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,激勵本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員工發揮工作潛能、提高工作意願;並隨時檢討修. 正俾符合時宜:於103 年11 月19 日修正「考績評分權數分組」。 2. 102 年本處暨所屬主計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