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, 主旨: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。 法規: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文號:21-111-030002 事由: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。(黑煙不透光率:1.1m-1) ...
確定!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