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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youtube檢舉侵權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,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賈文青德仔,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, 這個月初,鏡週刊做了一系列探討「串流音樂平台未回饋予創作人相當收益」的報導。 雖然立意甚佳,但是鏡週刊為了流量使用了不少讓人有些煩躁的方法,例如這系列文章有四篇: 「YouTube、FB這樣做 音樂創作人7pupu」:https://www.mirrormedia.mg/story/20180...
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,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搖滾太妃糖 魔女讀牌 tarot runes reading,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,本來假日家庭日不上工的,但因為影片在youtube被盜用,檢舉侵權 youtube又一直審核中 對方已經打著太妃名字微信收費 只好一早帶兒子去警局報案,後續委託律師處理 我想說的是 做心中認為對的事情並不是散播負能量 勇敢維護自己權利,被毀謗散播負能量給孩子和粉絲的言論,也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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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utube檢舉侵權 在 搖滾太妃糖 魔女讀牌 tarot runes readi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
2020-04-26 17:30:47本來假日家庭日不上工的,但因為影片在youtube被盜用,檢舉侵權 youtube又一直審核中
對方已經打著太妃名字微信收費
只好一早帶兒子去警局報案,後續委託律師處理
我想說的是 做心中認為對的事情並不是散播負能量
勇敢維護自己權利,被毀謗散播負能量給孩子和粉絲的言論,也會保留法律追訴權
今天 辛苦一整個早上,兒子還幫我一起畫個人商標,並強烈要求要和我一起錄影片
所以請大家多多包涵了! 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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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utube檢舉侵權 在 賈文青德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
這個月初,鏡週刊做了一系列探討「串流音樂平台未回饋予創作人相當收益」的報導。
雖然立意甚佳,但是鏡週刊為了流量使用了不少讓人有些煩躁的方法,例如這系列文章有四篇:
「YouTube、FB這樣做 音樂創作人7pupu」:https://www.mirrormedia.mg/story/20180208insight009/
「被檢舉侵權卻不用賠償!谷阿莫就是靠它」:https://www.mirrormedia.mg/story/20180208insight010/
「泰勒絲槓上YouTube 網紅不付重製費還被獎賞」:https://www.mirrormedia.mg/story/20180208insight011/
「搞不定這件事 音樂創作人難生存」:https://www.mirrormedia.mg/story/20180208insight012/
但是每篇文章大概只有500字,其實這根本就只是一篇報導被硬拆成四篇,然後賺四次流量。
同時,採用了農場文章的下標法,像是「YouTube、FB這樣做」、「谷阿莫就是靠它」、「搞不定這件事」這樣子標題故意不講清楚,引誘讀者點擊文章的煩人手段。
比較嚴重的是在第二篇文章「被檢舉侵權卻不用賠償!谷阿莫就是靠它」當中,有一個明顯錯誤:
「吳銘樞指的法律,來自於美國1998年通過的《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》(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, DMCA)中的「避風港原則」。當時美國為了促進互聯網發展,考慮到部分提供搜索、鏈接服務的網路平台,無法事先判斷用戶上傳的作品是否侵權,一旦發生侵權時,平台只要在接獲權利人寄送的通知後移除侵權內容,便無需承擔賠償責任。但隨著科技發展,「通知+下架」機制卻遭到濫用。谷阿莫在YouTube的影片曾遭人檢舉被下架,就是依據《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》中的「避風港原則」,讓他不必因為侵權而賠償。」
如同這段前半文字所述,《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》中的「避風港原則」是為了保護平台,使平台不會被捲入權利人與利用人的權力糾紛之中,平台方只要滿足「通知+下架」或「三振條款」等條件,就可以對於刊登侵權行為免責。
但是,免責的是平台而不是利用人,谷阿莫在YouTube的影片遭人檢舉下架,是讓「YouTube」不必因為侵權而賠償,谷阿莫與權利人之間的法律糾紛與此無關,官司若輸了谷阿莫一樣要賠。
通常談到「避風港原則」的濫用,是在於首先發動者無須負擔舉證責任亦無罰則,所以很容易成為商業競爭關係間惡意競爭的工具。同時,只要有人主張侵權就下架,也可能為言論市場中的爭議方濫用,傷害言論自由。
總歸來說,平台想要脫責的同時失去了傳統媒體的篩選功能,但把權力交給真實的意見市場又不如想像中理想,這是網路媒體解構傳統媒體時帶來的兩難處境。
youtube檢舉侵權 在 李冠群 Lockon Le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
真正的原創,一次創作,只剩一張口沉沒在網紅時代二次創作的流沙堆裡喘氣。
大概我一直拒絕成為我不想成為的那種人,所以才一直這麼窮🙈
或許該思考一下「網紅經濟」的崛起,背後壓榨了多少別人的心血…
「某些人他可以利用網路紅,甚至利用別人的著作,比如說像古阿莫,他本人紅,利益回到他,但是沒有回到他所使用的這些素材的人的手上。」
『影片中我們將「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總幹事 彭季康」 頭銜誤植為「 台灣音樂創作人職業工會總幹事」,特此更正』
【YouTube、FB這樣做 音樂創作人7pupu】
https://goo.gl/nUWfAc
【被檢舉侵權卻不用賠償!谷阿莫就是靠它】
https://goo.gl/jf55s8
【泰勒絲槓上YouTube 網紅不付重製費還被獎賞】
https://goo.gl/cY5Bt2
【搞不定這件事 音樂創作人難生存】
https://goo.gl/jA6zCW
youtube檢舉侵權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
或許該思考一下「網紅經濟」的崛起,背後壓榨了多少別人的心血…
「某些人他可以利用網路紅,甚至利用別人的著作,比如說像古阿莫,他本人紅,利益回到他,但是沒有回到他所使用的這些素材的人的手上。」
『影片中我們將「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總幹事 彭季康」 頭銜誤植為「 台灣音樂創作人職業工會總幹事」,特此更正』
【YouTube、FB這樣做 音樂創作人7pupu】
https://goo.gl/nUWfAc
【被檢舉侵權卻不用賠償!谷阿莫就是靠它】
https://goo.gl/jf55s8
【泰勒絲槓上YouTube 網紅不付重製費還被獎賞】
https://goo.gl/cY5Bt2
【搞不定這件事 音樂創作人難生存】
https://goo.gl/jA6zCW